为深入贯彻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月6日,保靖县检察院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质量检查,主要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展开,落实“一案一表、每案必检”机制,旨在全面梳理案件办理情况,明确标准、程序、规范。承办检察官汇报案件质量自查、办案部门介绍案件质量检查情况,通过办案部门检查、检察官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质检”,现场对案件出具检查意见,要求及时整改。为保障检查成效,构建了“办理-检查-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同时把办案要求表格化、要素化,推动案件质量检查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延伸,实现案件质量管控全程覆盖、动态跟踪。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下一步,保靖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每案必检”要求,综合运用自查、互查、核查等多种方式,推动案件质量检查常态化、精细化,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筑牢司法公正生命线。
法者,治之端也;民者,国之本也。在酉水河畔,在黄金茶乡,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们深入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护航“酉水明珠·黄金茶城·幸福保靖”建设的征程中,书写下一段段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的检察故事。为民初心,绘就司法温情画卷“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保靖县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感受放在首位,将检察为民实事做到家门口、办进心坎里,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司法救助,一场跨越千里的温暖接力“检察官,谢谢你们,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2025年,保靖县检察院收到一面从广东寄来的锦旗,上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这背后,是一场跨越湘粤两省的司法救助。该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境困难,且身处外省。检察官主动联系、跨省协作,不仅发放救助金,还协助解决子女就学、心理疏导等实际困难。今年来,该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13万元,并探索“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机制,让救助真正成为照进困难家庭的“一束光”。暑假期间,检察官们没有停下脚步,联合长沙银行保靖支行,回访曾救助过的家庭,送上生活物资与暖心问候。“案件虽结,情谊未了”,这句朴实的话,正是保靖检察为民初心的真实写照。护“薪”行动,为86名农民工解决“烦薪”事“这些钱是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拿到了!”2025年底,在保靖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与调解下,86名农民工被拖欠的50万元工资全部到位。面对农民工欠薪难题,该院主动作为,通过“支持起诉+调解协商+执行监督”组合拳,为劳动者“撑腰”。检察官多次走访企业、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工资全额支付。这不仅是数字上的解决,更是对一个群体尊严的守护。守护少年,让每一朵花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在保靖县某乡镇,女孩笑笑(化名)如今已渐渐走出阴霾,喜欢唱歌、画画,对未来充满憧憬。她的改变,离不开检察官一次次的上门看望、心理疏导与持续帮扶。全国人大代表石佳在调研保靖未检工作时指出:“检察机关在落实强制报告、凝聚保护合力方面成效显著。”该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此外,还联合教育、公安、妇联等多部门,推动入职查询、控辍保学等机制落地,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法治副校长走进中小学,“法治进乡村”巡讲覆盖乡镇。检察官用生动的案例、亲切的语言,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苗语专班”,让法治听得懂、听得进“玛如(好)!检察院的同志讲得明白!”在水田河镇的集市上,一位苗族阿婆笑着竖起大拇指。保靖是多民族聚居县,一些偏远乡镇群众普通话交流不畅。为此,县检察院成立“苗语专班”,选拔双语检察官,用“普通话+苗语”开展办案、调解、普法。他们走进村寨、圩场,用乡音讲解法律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架起了法治与民族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该院还打造“启明·检润石榴红”工作品牌,将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让检察工作更有乡土气息、更贴民心。担当履职,守护茶乡安宁与发展“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保靖县检察院以“钉钉子”精神做好法律监督,无论是关乎国家安全的“国之大者”,还是关乎群众利益的“民生小事”,都能见到检察担当的身影。小案不小办,守护百姓“钱袋子”与“生计树”2025年,该院办理了一起“假耳环调包真金饰”的盗窃案。涉案金额虽仅千余元,但检察官细致审查、精准定性,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群众开展防盗普法。在另一起盗剥黄柏树皮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盗剥树木获利,严重影响林木资源和农户生计。该院依法快捕快诉,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既打击犯罪,又修复生态,守住了百姓的“绿色银行”。公益诉讼,让历史文物“活”起来、茶品牌“亮”起来位于保靖县城的英奇小学旧址,是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年久失修,建筑霉变腐朽,存在坍塌风险。保靖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问题,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他们没有简单发一份检察建议了事,而是采用“公开宣告+社会监督”模式,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建议送达,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跟踪问效。多方合力下,维修资金迅速到位,修缮工程有序开展。如今,这座老建筑重现风貌,继续述说着保靖的历史故事。同样的担当,也体现在保护“保靖黄金茶”品牌上。该院针对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问题,通过公益诉讼、送法入企等方式,为茶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跨省协作,解群众15年“身份之困”“15年了,我终于能结婚了!”2025年,杨女士在保靖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后,激动地打电话向检察官报喜。原来,杨女士早年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在不知情下“被结婚”,导致她长期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保靖县检察院接到监督申请后,迅速启动跨省协作机制,与陕西岚皋县检察院联手,核实情况、调取证据、发出检察建议,最终帮助杨女士撤销错误登记。这场跨越千里的司法接力,解开的不仅是一桩婚姻难题,更是一个女子被束缚多年的人生。数字赋能,推动检察履职提质增效在数字时代浪潮中,保靖县检察院主动拥抱科技,以“数字检察”战略为抓手,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让法律监督更精准、更高效。AI+监督,刑事执行检察装上“智慧眼”以往,刑事执行监督主要依靠人工查阅卷宗、现场巡查,难免存在盲区。如今,该院应用AI大数据模型,对监管信息、法律文书等数据自动筛查、智能比对,精准发现违规请假、执行不当等线索。2025年以来,通过该模型发现线索并成功办理案件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1份,监督质效大幅提升。大数据“扫雷”,揭开虚假诉讼面纱公积金是群众的“安居钱”,却有人试图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保靖县检察院通过构建大数据筛查模型,对近三年百余件相关案件进行研判,锁定11件异常案件。其中一起系列案,当事人伪造债务纠纷,通过法院调解书套取公积金。检察官依托数据模型穿透审查,固定证据,依法监督撤销虚假调解,全额追回公积金,并将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场持续四年的“法律战”,最终守护了公积金管理秩序,也捍卫了司法权威。征程万里风正劲,检心如磐向未来。从酉水河畔到吕洞山下,从市井街巷到茶园苗寨,保靖县检察院的足迹踏遍城乡,法治的故事浸润人心。他们以检察履职为笔,以法治力量为墨,既绘就服务大局、守护安宁的“工笔画”,也写下司法为民、传递温情的“抒情诗”。新时代新征程上,保靖检察人脚步铿锵,初心如磐。他们将继续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触、可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保靖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11月13日,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工作要求,保靖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听取检察工作情况通报,通过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活动中,保靖县检察院案管办详细通报了近期检察业务总体运行情况、重点案件办理进展及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展示了检察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为。在案件质量评查环节,受邀代表与检察干警共同查阅案件卷宗,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开展评议,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对案件进行了一次特殊的“质量体检”。本次活动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有助于凝聚共识,共同提升司法办案质量。下一步,保靖县检察院将认真梳理吸纳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健全常态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通过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近日,保靖县86名农民工陆续收到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这份承载着他们“血汗钱”的法律文书,为持续多年的50万元欠薪纠纷画上圆满句号。纠纷的成功化解,得益于保靖县检察院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取向,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协同调解等多元化司法手段,为农民工合法权益织密了法治“保护网”。“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必须依法妥善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接到案件线索后,保靖县检察院承办人第一时间作出承诺,随即迅速启动案件核查工作。经细致调查发现,某陶瓷厂拖欠86名农民工工资,金额为3000元至6万元不等,累计金额高达50万元。多年来,农民工们多次追索无果,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靖县检察院在全面核查欠薪事实、固定相关证据后,首先尝试与陶瓷厂负责人杜某某沟通协商,力求以和解方式化解纠纷,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薪酬。然而,因杜某某始终消极应对,多次协商未果。面对僵局,保靖县检察院及时转变思路,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张某某等86名农民工依法向陶瓷厂追索全部劳动报酬。支持起诉书送达法院后,保靖县检察院并未就此“止步”,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协同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在法检两方的共同努力下,陶瓷厂与86名农民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于2026年1月31日前付清全部欠薪。法院同步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为农民工薪资兑现加上“双保险”。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力捍卫了86名农民工的劳动成果,也充分体现了保靖县检察院“为民办实事”的责任与担当。保靖县检察院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困境企业争取了合理的履行期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目前,86份民事调解书已全部送达。保靖县检察院表示,将持续与县人民法院保持协同联动,跟踪陶瓷厂薪资履行情况,确保调解协议落到实处,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障,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邻里纠纷有时会发生,但一定要正确处理,不然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旁听完一场在“家门口”举行的巡回法庭庭审后,一位村民发出由衷感慨。7月11日,一场因邻里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阳朝乡涂坝村公开审理,保靖县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并以案释法,三十余名村民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据悉,该案源于2024年7月,80岁的被告人张某甲与69岁的被害人张某乙因通行问题起争执,在争执中张某甲用石头把张某乙砸伤,致其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是典型的“小矛盾引发大冲突”,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庭审中,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指出张某甲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结合张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检察官还以案释法,对犯罪的危害性和当事人应该吸取的教训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 此次庭审不仅是一次接地气的审判活动,更是一节生动的普法课堂,让当地村民直观了解故意伤害行为的法律后果,以此警示教育村民要理性处理矛盾纠纷,切勿冲动行事,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保靖县检察院此次支持起诉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参与基层治理,也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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