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检察】对话“悦读主理人”之叶慧灵:办案就是为百姓“争”权利
近期,重读耶林的经典著作《为权利而斗争》,书中关于“权利在于斗争”的深刻论述,穿越百年时光,依然振聋发聩。
作为一名身处司法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我深切感受到,书中的道理并非抽象理论,而是与检察履职紧密相连。对我们来说,办案的过程,其实就是为群众、为社会、为法治不断“争”取权利的过程。
耶林在书中指出,权利不是静态摆在那里的,只有通过斗争才能真正成为现实。没有斗争,法律条文再完善,也可能只是纸上的权利。对检察机关而言,办案就是最直接、最具体的斗争。
审查逮捕环节,我们严格审查证据、准确把握标准,防止无辜者被错误追究,守护的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提起公诉时,我们依法指控犯罪、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捍卫社会秩序和个体尊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我们对错误裁判依法纠正,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恢复公正,守护群众的财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公益诉讼领域,我们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与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守护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可以说,权利的实现,离不开检察人员的较真碰硬,离不开每一次履职中的坚守与斗争。
在耶林看来,主张权利不仅是保护个人合法利益,更是对法律秩序的维护。对检察人员来说,为权利斗争,核心就是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日常工作中,很多案子看着是“家长里短”,却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当事人因不懂法维权无门,有的因矛盾纠纷陷入困境,有的因不法侵害身心受损。这时候,我们多一份耐心倾听,多一次实地核查,多一点监督力度,可能就改变了一个人的处境。办案不能只盯着法条、追求法律正确——更要讲情理、通法理,用心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我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就是在守护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就是在把“司法为民”落实到行动上。
为权利而斗争,最终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上。作为新时代检察人员,必须将这种斗争精神融进日常、抓在经常。
一要守牢底线,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扛起担当,深刻把握“三个善于”“三个管理”内涵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自觉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三要厚植情怀,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心办好每一起小案、做好每一次服务,用实干笃行守护公平正义。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一本法学经典,更像是一份沉甸甸的职业宣言。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我们既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群众权利的守护者。今后,我将以《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为指引,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忠诚履职、踔厉奋发、砥砺笃行,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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