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大常委会到县检察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调研
12月8日上午,保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文昌带率队来到县检察院开展座谈专题调研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兵同志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该院关于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落实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作亮点等履职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梁文昌主任表示,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项检察工作亮点纷呈,取得扎实成效。并围绕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助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加强检察履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光荣使命,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履职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从扎实推进检察公开听证等检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民众参与和监督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全过程民主。
杨兵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制度的民主化是实现人民民主原则的重要事项,也是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功能的重要制度渠道。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以检察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实践中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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