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检察: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以案释法赋能基层治理
“邻里纠纷有时会发生,但一定要正确处理,不然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旁听完一场在“家门口”举行的巡回法庭庭审后,一位村民发出由衷感慨。7月11日,一场因邻里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阳朝乡涂坝村公开审理,保靖县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并以案释法,三十余名村民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据悉,该案源于2024年7月,80岁的被告人张某甲与69岁的被害人张某乙因通行问题起争执,在争执中张某甲用石头把张某乙砸伤,致其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是典型的“小矛盾引发大冲突”,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庭审中,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指出张某甲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结合张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检察官还以案释法,对犯罪的危害性和当事人应该吸取的教训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
此次庭审不仅是一次接地气的审判活动,更是一节生动的普法课堂,让当地村民直观了解故意伤害行为的法律后果,以此警示教育村民要理性处理矛盾纠纷,切勿冲动行事,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保靖县检察院此次支持起诉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参与基层治理,也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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