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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治”融合 勾画乡村治理新风景

 

    【摘 要】随着城市化不断的进程发展,经济社会的高速调整,在这个背景趋势下,“三治融合”的提出,符合乡村改革的必然趋势,更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自治法治德治已经充分具备了融合的时代条件。创新乡村治理新模式,以三治融合的实行,不仅改变了现在乡村的新面貌,实现当代中国的乡村振兴、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更是对社会的长久治安有着很大的影响。那么,在三治中,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以党建引领,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探索一条符合当前社会进程的乡村治理路子。

    【关键词】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

    一、“三治”的含义

    (一)“三治”的提出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把关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设计目标。2018年,中央出台了“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做出了总体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则对促进三治有机结合作出指标规划。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对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作为总体安排,并着实把乡村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总体而言,经过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发源地的实践,已经确定三治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框架。

    (二)“三治”的含义

    “三治融合”起始于浙江市,如今成为乡村治理的“热搜词”,尤

    其是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在十九大报告了提出来,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开始走上了一条崭新的道路。然而只有真正的从它的各个方面纵深去了解,才能更好的把它运用到乡村治理中去,才能真正的发挥它的作用,才能让乡村治理有历史性的“大变装”。所谓三治就是“自治”“法治”“德治”,顾名思义,三治不是分开独立的,他们是相互融合,相互贯穿,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只有真正做到三者之间的“融”,有机结合乃至贯穿整个治理过程,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有效的达到乡村治理的目标。自治是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有序管理村务的一致方式,它充分体现了人民在管理中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也充分保障了群众的利益。法治是以法律为准绳,实现立法、执法公平公正的一种治理方式。而德治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通过道德管理实现乡村治理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三者相辅相成,自治是法治、德治的核心,法治是自治、德治的依据和保障,而德治是自治、法治的基础。这三者不是平行而走的,它们是相互交错相互推进的一张“网”,用这张“网”构建社会主义基层建设的新格局。同时也最大化的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功效,从践行乡村治理的新模式从而达到最优的效果。

    二、“三治”融合的具体实践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推进,农村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由于历史局限性,加之地方偏僻、交通闭塞,人们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相对落后,政府管理的手无法延伸到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在这个时代进程中,农村治理必须大力发动老百姓参与到农村治理体系中来。

    (一)自治为核心,盘活乡村治理动力

    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村民作为民主管理中的参与者,他们拥有最直接的监督权和投票权,他们更能够了解基层发生的事情,更能够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有更好的认识,能够给村级公共事务贡献谋略和点子,是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要依法全面推进“四民主两公开”。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和财务公开,在农村全面实现民主和公开,最重要的是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调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公共事务中来,不仅可以让他们有着管理的参与感,同时也有利于农村社会治理的展。形成人人尽力、人人有责、人人参加的浓郁气氛。

    1、选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以村党支部指导各村民小组制定有关乡村治理环境卫生、殡葬、矛盾调解等各方面的村规民约,特别要公开征求村民意见,在“阳光”下实行。调动村民在自治中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规民约工作,真正实现依法立规、以规治村、以治促和。

    2、培育村民组成各种社会组织,以提高村民素质,增强服务。使他们成为村级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协调利益协调的当事人。建立听取老百姓建议的长效机制。在组成的组织中,广泛收取老百姓的意见建议,村民自治是基层建设最为深刻而广泛的实践,在一方面,村民自己治理,同时也要听取群众的声音,只有真正做到听之于民,取之于民,才能把基层的建设搞好。

    3、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网格化”管理,保平安,促和谐。以自然村和小组为网格,由村民组长或老党员、治安积极分子担任网格员,采集和录入网格化信息,对全村家家户户进行排查,做到宣传到人,及时化解矛盾。坚持民主议事,推行村级事务依托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监事会、村民议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的多层次、纵横发展的基层管理协商格局,把村级事务的决策权交给人民群众,推动村民自治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向 发展。

     (二)法治为根本,打造依法治理的好氛围

    1、检察机关在三治融合中的作用。完善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建设中,检察机关,是法律的监督者,在乡村治理中,也应当积极参与并切实发挥有效作用,能够为自治和德治提供良好的保障。一方面检察机关必须重视基层,把三治融合理念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实践中去,对于开展民事调解、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都必须进行积极的探索,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也要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和社会公众中的作用;在追求案件法律处理结果的同时,注重涉案纠纷矛盾的化解,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也要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现象、坚决剔除农村宗族恶势力,依法开展扫黑除恶,切实依法保护村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从而使村民对法律权威的认同感不断提升。

    2、加强普法宣传。我们不光要善用村民自治,更要依法治理,做到依法治理的前提就是村民懂法。要做到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农村百姓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农村百姓生活的一种常态。作为司法机关,我们更应该将普法宣传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宣传到每家每户,让他们知法、懂法、用法,更好的促进乡村的和谐与稳定。为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可以开通多方渠道进行宣传。可以运用在村里设置法制宣传栏、张贴普法宣传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传统宣传方式,也可以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利用村里的广播、编辑微信公众号等新型方式进行宣传,让法治在乡村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

    3、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服务改革制度。这种改革目的在于让基层的人民群众跑最短的路,用最少的材料,在最短的时间里办好办成事情;巩固完善调解队伍建设,让一批懂法知法的人民群众自己组织来调解基层的矛盾纠纷,打造“人民依靠人民调解”功能平台;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型方式创新法律顾问机制。打造成村民自己的“微法律顾问”。能够满足村民基本的学法,从而解决一些基层的矛盾纠纷;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一窗式”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行村(社区)公共法律“一厅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

    (三)德治为基础,打造淳朴的社会好风气

德治,在我国古代儒家政治思想中,就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就已经看到人们的道德观念、思想教育等在维护社会秩序中都已经发挥着重要作用。德治通过正确的思想观念引导着人们的行为规范。德治在乡村治理中,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所谓“德”就是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就是运用价值引领机制,深化乡村治理中的思想文化内涵。要充分发挥道德在乡村治理中引领、规范、约束的切实作用,让乡村治理得到升华。

    1、要努力传播当代中国正确的价值理念。让村民得到正确价值观的洗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讲堂”等主题教育活动,进而让群众对文化认同,道德规范认同,情感认同。发挥其教化个体、建构价值、导引秩序的治理功用。在现在的部分农村,仍然实行婚嫁娶丧讲究大排场、大操大办,明显违反规定,这样不仅增加了个人开支负担,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风气,从这一点来看,确实要加强村民们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2、要塑造与时代相适应的新道德标准。随着互联网、自媒体的兴起,导致农村的一些思想观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网络上的低俗文化,影响着群众的认知,特别是对孩子们的影响更加大。所以要深刻认识到在新时代里,必须加强对思想道德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真正的大众文化、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传递到乡村的每个角落,开展多形式的符合新时代的文化道德传播。引导村民讲道德、守道德,营造乡村德治氛围,维护乡村德治秩序。

    3、要树立挖掘当地的好人、典型事件。要不断的利用各种方式推崇我们的传统美德文化,开展“勤、孝、净、诚、和”为主题的“美文化”。定期评选“五美家庭和五美人物”,以典型带动乡村治理中人民群众的道德教育、民风和思想的转变,打造良好的乡村风气。同时也要突出评议不文明现象,加大对这些不文明现象的纠正和改正,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革除陋习、改进民风。

    4、要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德治建设不仅要保留优秀的传统文化,更要开展与时俱进的新文化,让村民在文化的熏陶中,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可以大力开展传统节日、民间艺术节、农民丰收节以及农村文化周、文化下乡、农民体育等活动,着力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营造积极健康的乡村文化环境。同时也要输入与时俱进的新文化,让人民群众可以紧跟时代的脚步,可以开展网上知识问答,从而提高群众的知识文化水平。

    三、“三治”融合的意义

    三是融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发挥着他与时俱进的优势和积极意义。

    不仅对基层的治理起到了好的作用,乡风得到了改变,人们的生活也得到了大大的提升,特别是人民思想和道德的转变,成为了乡村长远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的探索“三治”融合的新模式,不断在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中改进和发展才能更好的适应新农村的发展。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内部生成逻辑方面,“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特性是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以及贯彻群众路线的体现①。

    (一)“治”出了良好的民风、“治”准了民情、“治”好了民生

    通过村民自治,调动了群众对于治理村务的积极性,村民将有关的问题反映,村委和组织倾听民声,各个小组将问题进行议事协商,通过协商,掌握一线真实情况,了解不同群体村民的需求和所思所想。 通过三治的有效融合,让村民都有了培养良好的风气,每个人都贡献一份力量,那么乡村治理的好局面一定会形成。人民群众身边的问题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勤劳、孝顺等美好的道德在村民的心里扎根,乡风文明得到大大的提升。乡村就像吹来的一阵春风,在村民的心田里荡起美好生活的希望。如村里兄弟之间,因照顾老人的问题无法得到调解,那么可以作为一个协商的议题,召集相关组织的议事成员开展工作,多方面调解,最后照顾老人的认为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二)村民主体地位得到大大提高

村民在“三治”融合中充分发挥了能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这个机制大大的提高了村民的主体地位,增强了他们的参与感、责任感,也不断的提高了自身素质、自觉履行好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三)“三治”融合体现了我国不断自我革新的特点

     从“三治”融合的初提出到中央政策的层层推进,不断的倾向基层,治理基层,发展基层,我们不断的探索适合基层治理的模式,我们从来都是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国家,我国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方面,更是体现了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和对群众路线的贯彻。

    总体而言,“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经过实践和治理经验,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乡村治理价值融合成新型乡村治理范型,体现出鲜明的中国风格,其不仅可以作为最适中国具体国情的治理体系,而且也可为世界范围内的基层社会治理转型贡献出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四、“三治”融合的一些思考

    三治融合是时代发展的必要产物,也是社会主义进程中,听取民声、走进民心、服务民生、体现民情的重要表现形式。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做好“三治融合”这个“大课题”。但是在实行“三治”融合过程中,也需要有以下几点来支持和推进:

    (一)以坚持党建为引导,确保三治融合有序快速开展

确保党在整个过程中纵览全局、协调各方。只有在党的带领下,再以党员带动人民群众自治的模式,我们的“三治”融合才能有效有序的全面铺开;应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融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统筹基层社会治理多方资源。吸收基层乡村多方面人才,培养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大力吸引有技能、有点子、有知识的医生、教师、企业家等等人才参与进来,从而实现整个乡村出现大和谐、大发展、大富裕的乡村新局面。

    (二)以新时代信息化为手段,促进三治融合的发展

     我们现在进入到了“大信息大数据”化信息共享时代,三治融合也要顺应历史的发展,不断探索运用新媒体平台,引导基层群众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加快推进以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为重点的网络法治阵地建设;加快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将“咨询热线”线上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网”网上服务等有机融合,加速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

    (三)以多元化形式为载体,丰富“三治融合”的内容

    在“三治”融合的推进中,要不断的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方式。比如以召开“三治融合”研讨会、现场推进会、示范点等等为载体,特别是亲近村民的“院坝会”,来将“三治融合”的研究内容逐步的丰富、将“三治融合”的新时代价值逐步提升、将“三治融合”的模式逐步的创新,将“三治融合”机制补助的建立健全。另外还可以运用文化走廊、法治宣传栏等大众可以看到的形式来进行对“三治”融合的宣传,让好的社会风气、淳朴的民风、法治教育等内容在村民们的眼皮底下,从来潜移默化的改变乡村的面貌,也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只有真正的将“三治”融合运用多方式多手法进行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要加强城乡之间的互动

    乡村的发展不是独立的,乡村治理更加不是孤军奋战,要不断的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互动、要素流通,形成城市发展带动乡村发展,互利共赢。要充分调动城市、学校、医院、企业等多元主体协同驱动。加强对乡村治理发展中的指导、培训。带动乡村的就业、发展产业等项目,更重要的是创造就业机会,推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振兴。

 

    ①陈立旭.现代治理与传统的创新性发展——“枫桥经验”的启示[J].治理研究,2018(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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